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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技防工程从业单位:
为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“平安建设”、公安部关于“平安城市”建设的若干意见,本市正在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及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工作。为进一步配合“平安建设”工作的有效开展,充分发挥协会在政府、企业、用户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,协会将开展评选“平安建设”优秀安防工程企业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及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客观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二、评选对象
本次评选的对象主要为从事安防工程系统集成或设计、安装、维修的安防工程企业。
三、评选指标
参照国家相关评价指标及方法,建立以质量和市场评价为主、兼顾发展和效益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。评价指标见附件一《推荐申请表》。
四、评价方法
采用综合指数评价方法。主要考察2013年、2012年企业发展及工程完成情况。
五、评选程序
申请:由符合条件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向协会提出申请。
评选:由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。同时,协会将在第十四届上海安博会期间开辟优秀工程企业展示专区(详见附件二),以展示板的形式全面展示企业形象,现场进行投票,评选出若干入选“平安建设”优秀安防工程企业。
六、申请企业标准
为保证评价质量,拟设定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如下3个条件,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成为有效申请:
1、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;
2、中级职称以上职工人数不低于4人;
3、无不良信誉记录。
七、时间安排
各申报企业请于 2014年4月20日前将材料报至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秘书处;协会将于 6月1日前把入选本市“平安建设”优秀工程企业推荐至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参加2014年全国“平安建设”优秀工程企业的活动。
八、评选结果
1.协会对入选企业授本市“平安建设”优秀安防工程企业”奖牌。
2.将入选企业在上海安防网和上海技防杂志进行公布,并在平安城市建设中进行推荐。
九、申报要求
申报企业要诚实守信,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保证申报数据、资料的真实、可查。
1、推荐申请表见附件一;
2、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不超过800字;
3、报表数据可保留1位小数;
4、全部资料(一式三份)于4月20日前报协会秘书处。
十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龚 俊 ;联系电话:021-64311394;
传真:021-22025718 ;邮箱:jacky@sh-security.org
地址:上海市建国中路30号910室。
特此通知
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
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
2014年3月26日
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